今年六月,是我国第17个安全生产月,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谐畅通,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通过讲述“身边的案例”,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
案例一:高速公路上停车睡觉
5月28日晚9时许,高速六支队民警巡逻至京昆高速560公里处时,发现一辆黑色小轿车打着双闪停在紧急停车带。此时天色已晚,视线不佳,大货车一辆接着一辆呼啸而过,危险重重。民警将巡逻车停在货车后方警戒,并拉响警笛提醒驾驶员自行离开,不料该车却一动不动。随后民警下车查看,发现车窗紧闭,驾驶员正在车内呼呼大睡,民警随即拍窗数次才叫醒司机。经询问,驾驶员一人开车从大同过来,要去运城,实在太困了,连巡逻车的警笛声都没有听到。
高速交警提示:近期天气渐渐变热,长时间行车容易犯困。夜间行驶高速公路,不要疲劳驾驶。如果感到疲倦,一定要在服务区或者就近下收费站后休息,切勿图方便,直接睡在高速路上,影响自己及他人的安全。
案例二:无证驾驶还喝酒 置自己和他人安全于不顾
2018年6月2日晚21时,高速六支队民警在汾孝收费站开展酒驾醉驾毒驾专项整治行动。22时许,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小型面包车走走停停,行为异常。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员提供驾驶证和车辆信息时,该男子神色慌张,吞吞吐吐,无法提供相关证件。民警在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进一步检查中发现,该驾驶员根本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期间,民警闻到该名男子身上散发着轻微的酒精气味,初步判断有饮酒驾车的嫌疑,在对其进行吹气式酒精检测后,显示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毫克,该男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随后,民警在其驾驶的车辆后备箱内找到了该车辆号牌,经查确系该车所有。驾驶员郭某对其涉嫌的三项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现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连夜进行询问并制作了一般程序案卷,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驾驶员郭某处以罚款处罚的同时,予以行政拘留12日。
高速交警提示:无证驾驶、饮酒驾驶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严重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只有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才会真正遵守法律。案例三:疲劳驾驶
2018年6月9日下午15时15分,正在路面巡逻的高速六支队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报警,京昆高速运城方向58公里处发生交通事故,事故现场第一车道横停着一辆银色小型轿车,车头损毁严重,前车轮脱离车体,左侧高速护栏被撞得弯曲变形,路面侧滑痕迹明显。所幸的是两辆车上人员均无大碍。
经过现场分析勘查和对事故当事人的询问,民警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轿车驾驶员李某疲劳驾驶所致。驾驶员李某,昨晚在公司加班一直到早上,因家中有事,没有顾得上休息,就独自一人驾车从太原回运城吉县,一路甚感疲惫,行驶至事发地点时不小心打了个盹,车辆直接撞到右侧正常行驶的半挂车上,李某出于本能向左猛打了一把方向,车辆撞到中间隔离护栏后停了下来,所幸驾驶员未受伤。随后,民警裁定:轿车驾驶员李某对该起事故负全部责任,同时对李某疲劳驾驶的行为依法做出处罚。
高速交警在此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夏季来临,驾驶人在炎热的气候下身体极易困乏,如果休息不好,切记不要驾车出行。有急事需出行时,如感觉困倦,一定要找就近的服务区短暂休息,以免因疲劳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引起不必要的财产和人身损失。
案例四:未保持安全车距
在高速公路行进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未保持安全的行车间距是主要因素之一。由于跟车距离过近,在前突发情况时,后车驾驶员没有足够的时间反应,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2018年6月9日上午9时35分,太长高速长治方向821km+500m(榆岭隧道群11号隧道入口处)正在进行隧道反光环安装施工,占用右侧行车道,途经车辆从左侧行车道依次通行,此时,车牌号为H4***5、晋HL**2挂号车进入隧道后缓慢行驶,跟在其后的晋H6***3、晋HZ**5挂号车刹车不及,与之发生追尾,紧接着,晋H0***X、晋HX**7挂号车追尾了晋H6***3、晋HZ**5挂号车。发生事故的三辆货车均为运煤车辆,此起事故造成三辆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和更严重的后果。当时的监控画面记录了三辆货车发生追尾事故的全过程。
高速交警提示:由于货车惯性大,高速行车要保持足够的行车间距!近期,太长高速榆岭隧道群正在施工,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要密切注意路面施工标志,控制车速,掌握好方向盘,听从交警和施工安全员指挥;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行车距离,以免遇突然情况造成追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