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随着我国高速公路的迅速发展,与之配套的交通安全设施事业也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传统的交通安全设施均用金属和混凝土等材料建造,虽然强度较高,但易受腐蚀,维护费用高,而且对车辆和司乘人员也具有一定的伤害性。针对这一现状,采用玻璃钢研制了一系列安全设施产品。可防止公路上恶劣的自然条件对公路安全设施的损害,如日照、风雪、各种有害气体和酸雨等,能延长使用寿命,维护费用低,维修更换十分方便,可迅速恢复交通,其综合成本大大低于同类混凝土和金属设施,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可最大限度地减小对车辆和司乘人员的伤害。
一、组合式玻璃钢防撞设施
我国目前在高速公路上一般采用波形梁钢护栏和混凝土防撞护栏作为主要的防撞设施,实践证明,这两种形式能够比较有效地起到防撞效果,也比较符合我国目前的国情。但在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危险三角地带,如:互通式立交的进出口匝道,驶出高速公路的出口匝道,,收费站收费岛岛头等,传统的钢质和混凝土防撞设施在发生事故时,常常会给事故车辆和司乘人员造成严重伤害,并且不易及时修复,影响交通线的畅通。我公司针对上述情况开发设计了专用于上述危险三角地带的组合式玻璃钢防撞墩、防撞桶和隔离墩等系列产品。
二、防眩设施
防眩设施是高速公路上防止夜间行车不受对向车辆前照灯眩目的构造物,我国常用的是防眩板和防眩树,玻璃钢防眩板,采用高温、高压方式成型,和普通钢结构防眩板相比,有强度高,不易老化,不易退色,无反射光,外形美观,安装方便的优点。
防眩板的结构设计要素有:遮光角、防眩高度、板宽、板的间距等;其中遮光角和防眩高度最为重要,由于防眩板的宽度,部分阻挡了对向车前照灯的眩光。也就是说,,一定宽度的防眩板后,当与前照灯主光轴水平夹角(遮光角)的光线照射到防眩板上,它刚好被相邻两块板条所阻挡,因此遮光角是设计的重要参数。
在设计遮光角时,把对向车距定为50m,遮光角为10度左右。防眩设施的高度与驾驶员的视线高度和前照灯的高度有直接关系。在公路线形设计中,我国采用的驾驶员视线高度标准值是1.20m,而在实际情况中,由于车辆结构和驾驶 员个体因素的差别,驾驶员的视线高度变化很大。根据调查我国汽车驾驶员高度建议值1.30m(小轿车),大客车2.20m,卡车2.Om,汽车前照灯高度建议值为小型车0.8m,大型车为1.Om,因此,把遮光高度定为1.4m一1.7m,护栏高度在0.75m左右,防眩板外露的支撑部分高为0.15m,所以确定板高为0.80m。玻璃钢防眩板的这种结构设计对风阻力小,不易积雪,美观经济,对驾驶员心理影响小等优点,,只要防眩板能满足一般构造上的要求,就足以抵抗风力的破坏,所以,一般可不对其进行力学计算,只要满足构造上的要求即可。
三、视线诱导设施
视线诱导标志是指沿车道两侧设置的,用于指示道路方向,车行道边界及危险路段位置的设施的总称,通过连续设置轮廓标,用于指示道路的几何线形,诱导驾驶员的视线,保证夜间行车安全。我们根据高速公路的线形情况,照明配置及交通流向情况,充分考虑各种视线诱导标设施的诱导效果,经济性,美观性及公路周围环境协调等因素后设计了玻璃钢柱式轮廓标,反光道钉,锥形反光标志等视线诱导设施,并用在此类设施方面丰富了设计生产经验,为特殊要求者加工各种特殊规格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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