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在京哈高速秦皇岛境内,三只羊窜上了高速公路,一辆行驶在快车道上的轿车躲避不及撞上其中一只,随后刹车。
随后而来的两辆车由于跟车过近未能及时躲避,导致3车追尾。就在三辆车上的人员下车查看时,又有一辆重型货车从后方飞速而来,发生二次事故。
现场视频+案件讲解☟ ☟
从此次事故来看,
其中至少有以下几点致命的错误。
01
3辆轿车车距太近
高速上车速快,车辆之间应保持足够安全车距。但从视频上看,连环追尾的3辆轿车之间的车距显然过近,这是第一辆车撞羊并刹车之后,后两车未能及时躲避的直接原因。
车距过近
发生追尾
02
人员下车
追尾之后,三车驾驶人及乘员全都下车,从视频来看,应该是查看车损、商量如何解决,但却犯了“人员逗留在事故现场”的大忌。
发生交通事故后,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无论车辆是否能够移动,车上所有人员都应尽快撤离到高速公路路肩、护栏外等安全地带,其他从此经过的车辆及人员同样禁止停留或为了拍照而减速。
对于这一要点,交警也是不断强调。
10月6日上午,汉宜高速宜昌段发生了一起货车追尾事故,造成道路拥堵。不少经过现场的车辆减速拍照、看热闹。为了避免影响通行和发生二次事故,湖北高速交警宜昌大队民警向停车拍照的车辆怒吼:事故现场不是景点!
03
3辆轿车未开双闪
这起事故的第三个致命错误是:追尾发生后,3辆车均未打开双闪。
双闪最大的作用是警示,是为了让其他车辆发现前方存在危险,以提前采取措施,避免二次事故。而根据视频来看,3车均未开启双闪,这很可能是后方大货车未能及时躲避的原因之一。
开双闪不一定能避免事故发生,但警察强调并希望大家千万要记住的是:不开双闪,发生更严重事故的可能性一定剧增。
04
肇事大货车视线被遮挡
视线被遮挡,其实归根结底也是跟车过近。这里单独提出来,是想告诉大家这么一条驾驶经验:跟车行驶时,如果前车忽然变道,不要犹豫,自己也要跟着变道。
这条经验看起来简单,但却非常实用,尤其是在跟随大车行驶时,后方车辆视线完全被挡,无法判断前方路况,如果大车忽然变道,一定是它的驾驶人发前方有突发情况。如果此时后车不采取“跟随策略”,很可能发生意外。——从画面看,此次事故中的肇事大货车显然犯了这个错误。
05
大车占用快速车道
在说这条错误之前,先普及一下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三项规定: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
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
这三项规定交叉印证,可以得出结论:大型车辆(包括大客车、大货车等)在高速公路上不得占用快速车道行驶(超车情况除外)。
然而从此次事故监控画面中可以清楚看到,肇事大货车及其前方切换回中间车道的大车,在事故发生前一直行驶在快速车道上。
每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般都不是单一因素造成,而是多重因素(包含人、车、路等)综合导致,这起事故无疑就是一个典型。
而“二次事故”无疑是此次事故中最值得所有驾驶人关注并引以为鉴的教训。
要如何避免二次事故伤害?
➤ 首先,车辆熄火、拉手刹
当发生事故后,车主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熄火拉手刹,防止车辆再次被追尾造成车辆起火及溜车对路边人员造成伤害。
➤ 其次,打开双闪提示灯,提示后车注意。
危险警告过往车辆注意并保证自身安全。尤其在晚上,提示灯会起到非常大的作用,甚至在雾天双闪灯也有较强的穿透力可以提醒后车注意。
➤ 然后,设立警告标志。
在事故车辆后150米处设立警告标示(三角警示牌),让后方车辆注意并远离行驶,提高安全系数。
➤ 注意,轻微事故一定要快速处理。
发生轻微磕碰,或事故责任明确,可以在保障自己安全的情况下,现场拍照取证。然后立刻把车挪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双方再协商处理或是等待交警处理。别再让交通“崩溃”了。
➤ 远离事故车辆。
发生较严重的交通事故后,无论车辆发生多么严重的损坏也要立刻撤离事故现场到安全的地方。
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应该马上撤离到路肩、护栏外等安全地带,等待交警、路政部门来处理。如果没有路肩,要站在事故现场前方,并密切注意来方车辆。
切记:万万不可逗留在事故车辆后方、中间和两侧位置。
注意交通安全,请告诉更多的人!
来源 | 、广东交警、、南方都市报